为维护青少年宫良好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保障全体师生的人身安全和校园财产安全,减少各类安全事故发生,营建良好的宫内环境和停车秩序,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制订本规定。
一、本规定适用所有出入青少年宫,并在宫内通行的车辆。
二、机动车辆的管理
(一)车辆进出
1、外来社会车辆无录入车辆管理信息系统的严禁进入青少年宫院内。
2、接送在青少年宫培训学生的机动车(除幼儿园外)禁止入内。
3、凡来宫办理业务及在宫内举办的各种会议、活动等外来车辆,需提前联系办理相关手续、登记车辆信息,经研究同意后方可进入。
4、所有进入青少年宫的机动车辆(含摩托车、电动车)必须减速缓行,进出大门应主动接受门卫检查,经同意后方可进出。
5、特种车辆(公安、消防、救护、抢险)进出要主动疏导,确保畅通。
6、车辆进入宫内后,禁止鸣笛,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严禁超车;在遇学生上下课人流高峰时,机动车应主动避让,严禁与学生争道。
(二)车辆停放
1.进入青少年宫的各类车辆必须服从安保及门卫人员指挥,一律按照停车指引导标识停入停车场地车位内。严禁在非停车线内停车,严禁阻塞消防应急、抢险和救援通道。
2.车辆停放时必须规范有序(车头向外),并拉紧手刹、关闭电路、锁好门窗以确保安全。
3.车辆停放不得堵塞出入口,不得阻挡他人车辆通行。
4.严禁在宫内教学办公区和交通道路主干道以及人行道等非停车场所乱停乱放。
5.遇宫内大型活动或执行特殊任务,车辆停放应服从统一指挥。
6.除宫内单位教职工值班及家属宿舍院以外的车辆,禁止停放过夜。
7.对违反规定不服从管理者,今后将禁止入内。
三、本规定解释权归枣庄市青少年宫所有。
四、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2023年7月